于今日, 也就是6月26日, 乃是第39个国际禁毒日。青少年已然成为新型毒品以及未被列管的成瘾性物质滥用的主要群体, 那么该如何去戳破新型毒品那花样繁多的伪装, 又怎样去严惩毒品犯罪呢?
25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于同日发布了相关情况。在依法从严惩处所形成的高压态势之下, 毒品犯罪进一步受到遏制。
然而, 基于境外毒品渗透以及各种各样其他多重方面相关联的因素所产生的影响, 新型毒品犯罪现象和暂未被列入管制范畴的成瘾性物质遭受滥用这一问题异常突显。一部分违法犯罪的不良分子把毒品进行巧妙地伪装, 乔装出像“奶油气弹”“电子烟”“邮票”这般的模样, 而后把那充斥着罪恶的“毒手”, 故意地伸向尚未成年的儿童群体之中。
会导致麻精药品失去管控、处于失控状态, 以及未被列入管制的成瘾性物质出现滥用情况的危害究竟会达到什么样、何等严重的程度, 怎样去戳穿新型毒品那些花样繁多、形式各异的伪装, 并且严厉惩处毒品犯罪行为?
有这样一种气体, 它的学名叫做一氧化二氮,被称作“笑气”, 在常温的状态下其呈现为无色且带有甜味, 它有着轻微的麻醉作用, 人一旦吸入后极有可能引发短暂的欣快感, 或者生成面部肌肉失控的那种“假笑”表情, 所以才被叫做“笑气”, 它常常被应用于医疗以及食品加工等领域。在2015年的时候, 一氧化二氮被列入到了《危险化学品目录》之中。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针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施许可制度, 要是没有经过许可, 那么任何单位以及个人都不可以进行经营。然而, 近些年来, “笑气”被乔装成“打气球”、“奶油气弹”这般的娱乐样式, 在青少年这一群体范围之内加快扩散, 渐渐演变成不法之徒用以谋取利益的手段。
在最高法所发布的典型案例里, 被告人是马某甲以及马某乙, 其二人, 为了能牟取非法利益, 明明清晰知道购买者当中有很大比例是未成年人, 却依旧长时间地大量去销售“笑气”, 在这些销售行为里, 向15名未成年人的销售“笑气”数量达到了约一万四千八百多支, 最终造成了严重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名为李晓光, 他指出, 未被列入管制并不意味着就是安全、无害的, 有未成年人小雯, 这是化名, 其长期吸食“笑气”, 最终导致神经受到损害, 致使双腿无法正常行走;“笑气”、愈美片以及普瑞巴林, 虽然没有毒品的名分, 却具备毒品的实质危害, 存在着与被列入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类似的危害情况, 未成年人龙某滥用愈美片、普瑞巴林, 这不仅对其个人身体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 还为不法分子实施性侵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太过惨痛了。
新型毒品以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 其主要群体变成了青少年, 犯罪主体年轻化的趋势显著, 滥用人群呈现出低龄化, 趋势明晃晃明显。涉案物资聚焦, 相关药物种类繁杂众多, 形态差异各不相同, 还时刻紧贴列管目录持续翻新着, 里边儿既有从国内医疗机构、药店流露出去的, 还有从境外非法走私进来的各类麻精药品, 另外也有新被列管的美托咪酯、异丙帕酯等新精神活性物质, 其外面的伪装亦是在不断地更新着。
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张建忠表示, 像一些麻精药品、一些物质, 会被制成“邮票”、“糖块”, 而其中就含有毒品, 然而孩子们并不知晓, 还觉得挺好玩, 有的毒品类似于兴奋剂, 能让孩子特别兴奋地投入学习, 致使一些青少年不明所以, 进而成为毒品的受害者。

最高法刑五庭庭长刘为波讲道, 新型毒品以及未被列管的成瘾性物质, 存在这样的情况, 有的是假借着奶茶、巧克力、电子烟等等各类日用品的模样, 有的则是装作有着减肥、提神、助性等等功效, 甚至还暗示能够用于迷奸的药物……
刘为波说起, 当前已找到好些滥用物质, 有数十种之多, 不过滥用情形相对较为集中, 根据相关司法统计所知, 当前在那些没有医疗用途的麻精药品里头, “上头电子烟”类案件所占比例比较大, “上头电子烟”已然成了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的主要载体, 烟油里添加的大多是依托咪酯, 医疗用麻精药品里面拿右美沙芬为主, 未列管的成瘾性物质主要是“笑气”、愈美片。
司法实践表明, 存在这样的情况, 即未成年人涉毒, 其中有一部分属于毒品“消费”群体;另外一部分是在此过程中, 被引诱、被教唆、被欺骗, 甚至被强迫去吸毒, 从而沦为受害者;除此之外, 还有一部分被不法分子利用, 被教唆参与毒品犯罪, 进而成为不法分子实施毒品犯罪的“马仔”以及工具。
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蔡金芳指出, 涉案的未成年人常常会因为好奇心十分强烈, 追求那种刺激的感觉, 喜欢炫酷的事物, 或者是为了能够获取非法利益去接触并且沾染毒品, 其中有的存在着不良交友以及监护缺失等方面的问题, 有的还存在着精神以及心理出现异常等这样的情况。除此之外, 未成年人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去对吸毒感受进行“分享”, 参与毒品交易的问题也显得挺突出的, 这是值得引起高度重视的。
2026年1月至5月期间, 全国法院对毒品案件进行一审审结, 审结数量为7558件, 判决生效的人数是11952人, 其中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数为2760人, 重刑率达到23.09%。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刘为波, 着重强调打击重点, 以重拳方式惩治走私制造以及大宗贩卖新型毒品这般的源头性犯罪行为, 还有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去实施的毒品犯罪情形, 及把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当作犯罪对象的毒品犯罪情况, 坚决果断斩断伸向青少年群体的罪恶黑手, 进而形成具备强有力效果的司法震慑。
近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正在起草办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将要针对涉未成年人毒品案件的处理专门作出规定, 再次明确对涉未成年人毒品案件从严惩处的裁判立场。
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张建忠表示, 未被列入管制的成瘾性物质, 若合理使用那便是药品, 可一旦出现滥用情况, 就极有可能转变为毒品。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要精准把握毒情形势的变化, 要深刻认识到未列管成瘾性物质快速蔓延的那种严峻形势, 要对毒品犯罪进行总结分析, 尤其是针对未列管成瘾性物质这类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种类持续迭代的特点, 要加强对法律适用问题展开研究, 对于涉嫌犯罪的要依照法律规定予以严厉惩处, 要是属于监管不严格的, 要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 以此来堵住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