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质安〔2022〕420号
设立各个区市的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当中包括无锡、南通市的市政园林局, 以及徐州市的城市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21个部门所发《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2〕76号)的精神, 依据《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苏质委办〔2022〕4号)的要求, 我厅做出决定, 以“推动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国建设”作为主题, 开展2022年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秉持以面向新时代的国家领导人所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引领方向, 全方位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党的十九届系列全会所传达的精神要义, 立足于崭新的发展阶段, 完整无误、精准到位且周到全面地贯彻全新的发展理念。深度钻研国家领导人针对质量这一领域发展的关键论述以及针对江苏地区工作所给予的要领性指示精神, 尽情施展“质量月”活动所搭建的平台功能, 全力推动落实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化进程, 强化经验方面的交流以及教育培养方面的工作, 持续不断地提升我省境内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准, 凭借出色的成绩面对党的二十大胜利举行这一重要时刻。
二、活动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工程建设质量主题宣讲活动
1.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地,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以及宣传工具, 该媒体包含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还有广告屏等, 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所在, 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以展开, 广泛开展具有多样性形式的“质量月”宣传执导活动。
2.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要深入施工作业所在现场, 指导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责任主体, 通过印发宣传资料, 悬挂宣传标语, 设置质量专题宣传滚动显示屏等众多形式,开展质量方面的宣传, 大力营造“质量月”活动的氛围, 提升一线作业人员的参与程度。
(二)宣贯落实新版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须借助网上知识竞赛、云课堂、云观摩、培训班、宣贯会等线上线下融合的形式, 对《江苏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篇(2022版)》里的质量部分展开深入宣贯讲解。就是要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主体, 把执行手册制度当作落实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重任, 将《实施细则2022版》视为重要举措, 把工程质量要求落实至每个项目、每位员工, 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二是引导企业把《实施细则2022版》内容归入建筑工人教育培训体系里, 借由技术交底、现场观摩、技能大赛等形式, 搞到一线人员晓得细则、明白细则、运用细则。三是安排相关人员观看由我厅邀请工程质量专家录制的专题讲座视频, 这个视频不但介绍《实施细则2022版》相对于2020版的修编情形, 还会全面系统讲解其编制原则、适用范围、具体要求, 并且结合工程案例对相关内容进行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解读。
(三)举办一场, 面向全省区域范围涉及房屋以及市政工程范畴的质量形势剖析, 并且涵盖住宅工程渗漏防治工作相关内容的现场观摩会议。
要深入剖析当下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所面临的新态势、新使命、新需求, 坚定不移且持续不断地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与此同时, 针对我省去年展开的住宅工程渗漏问题综合整治水平提高工作予以再度部署以及再度落实, 拟定于泰州举办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形势剖析暨住宅工程渗漏防治工作现场观摩会。
(四)组织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专业技术培训
要进一步强化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工作, 籍此提升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以及工作水平, 进而举办一期针对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五)开展全省钢结构工程质量检测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怀揣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目的, 积极营造全省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学技术、赶先进、争贡献的这般良好氛围, 计划于昆山市开展全省钢结构工程质量检测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以此来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技能水平得以提高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六)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计划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目的在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事中事后监管,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 促进检测市场健康发展。检查对象是本省行政区域内, 取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

关于上述(三)至(六)项工作的具体安排, 会依据疫情防控形势之类的要求, 另外下达通知。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予以重视, 强化相关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开展强化统筹协调同时推行组织领导, 得务实地依照部署以及要求, 结合当地实际情形, 去创新活动表现形式, 做好活动策划工作, 清晰明确活动具体目标, 制订工作方案, 细致划分责任分工, 加强彼此沟通协作, 从而形成多方共同产生的一股合力, 以此保障“质量月”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开展。
(二)提防疫情, 稳当施行。各个地方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严谨依照国家、省以及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与要求, 开展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科学且合理地明确相关活动的形式、规模、密度、频率等等, 严格地落实各项防疫举措以及应急预案, 竭尽全力保证各项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积极发起动员, 促使全员予以参与,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单位要提高企业参与程度, 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 充分调动建设方、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各方责任主体的积极主动状态, 将“质量月”活动塑造成为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准的平台, 切实有效地推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要认真进行总结, 而后及时予以报送。各设区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指定活动联络员, 该联络员要负责活动信息的收集工作, 要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工作,还要负责将其报送, 并且要在9月1日以前报送1名活动联络员, 该活动联络员见附件, 在10月10日前要把活动开展的情况汇总, 要把发布的信息汇总, 要把图片汇总, 要把视频等资料汇总, 之后以报告的形式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讲座视频资料请与我厅质安处联系。
联系人:王阮成
电 话:18661207818
邮 箱:115656889@qq.com
附件:“质量月”活动联络员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质量月”活动联络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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